2016-06-06 来源:湖南慈善总会
各位领导、各位同仁、各位朋友:
今天下午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新近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一起交流对这部法的认知体会,一起分享我的所思所想。《慈善法》出台,最大的意义是使我国的慈善发展有了一部基本法(在此法出台之前我国已有3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慈善法律、7部国务院颁布的慈善行政法现、5部国务院职能部门颁布的部门慈善规章、9部地方省市颁布的地方慈善条例,包括湖南省和长沙市的在内),它必定会助推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中健康运营和发展。再过三个月,即2016年9月1日《慈善法》就要付诸实施了。我们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来学习它的基本内容、领会它的核心精神,可谓正当其时。今天,我主要讲六个问题:一、我国慈善发展的简要历程;二、《慈善法》出台的大致经过;三、《慈善法》的主要内容;四、《慈善法》的基本立意;五、《慈善法》应完善之处;六、学好用好《慈善法》。